各总支(处室)、支部(行政大组): 根据上级党委部署要求,经研究决定,建立中心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。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:
组 长:赵 军(党委书记、主任) 副组长:张军昌(党委委员、副主任) 陈国荣(党委委员、副主任) 组 员:胡永春(办公室主任) 詹 红(一总支书记、服务一处处长) 卢小燕(二总支书记、服务二处处长) 诸 鉴(工福处处长) 于 青(活动处处长) 高泉根(活动处副处长)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,陈国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,胡永春、于青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。
中共杭州市经委系统离退休干部服务中心委员会 二○一三年七月十九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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